关于老年人生命教育的思考(二)
作者:郑晓江
二、不惧之道:“生死互渗”的原理
我们每个人皆啼哭着来到这个世界上,因为那时我们天真纯朴,无思想无观念无看法;可我们每个人皆不希望自己也哭着离开这个世界,因为这时的我们不仅有了丰富的社会人生的阅历,还有了文化与知识,形成了思想、观念和看法,拥有了理智与信念。
为达到对死亡的安然态度,我们必须去透视死亡、悟解死亡,为死亡的降临做好必要的生理与心理的准备。在那一刻终于到来时,我们就一定能坦然地、甚至欣然地投入它的怀抱,获得永久的安息。
一般而言,人在四十岁以前是很少考虑死的问题的;五十以前会偶尔想到死的问题;六十、七十则经常想到,八十、九十岁则天天会想到死亡问题。那么,通过哪些途径与方法来学会生死,从恐惧死亡的阴影下超脱出来,以提升我们的生死品质呢?也就是说,如何从理性上超越生死态度上的“怕死”而获得真正的生死坦然呢?有三点:
第一、需要学会“生死互渗”之原理。何谓“生死互渗”?从浮面上看,人之“生”与“死”的确完全不同,判然两别;但深入一步去思索,则会发现,“死”并非出现于人生命的终点,处于人生过程的最末尾,而是渗透于人生的整个过程之中的。也就是说,“生”包蕴着“死”,“死”则意味着“新生”,所以,“死”也可说蕴藉着“生”,这即所谓的“生死互渗”。
具体而言,因为人在出生之后就在走向死亡,死是蕴含在生命之内的,而宇宙间的有生之物无不都如此。大凡有生命者,都会经过孕育期,然后则出生、成长,再进入衰老期,最后便会死去。生与死虽然判然有别,但“生”的瞬间就含蕴着死的因素,两者是互渗而混然一体的。比如,人生之中,细胞、肌肉、头发等肌体时时刻刻都在新陈代谢,这是生中有“死”的表现之一;人每活一年一天一小时,过去的便永远地过去了,不可再现了,亦相当于于“死去”了一年一天一小时;而人们在某个时候拥有了死亡意识之后,将伴之终身,且随着年龄的增加,死亡意识将日趋强烈,这是精神意识中包含有“死”之因素。既然如此,“死”就不是人“生”的异质性存在,对每时每刻都相伴于我们一生的“死”又有何怕之有?这几个方面构成了一种存在意义上的生死实相与本质——生死互渗。
“生死互渗”的原理提醒我们:在“生”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不忌讳死亡问题,能以正常的心态沉思相伴于“生”之“死”的问题。关键在于,在死亡的问题上,仅仅从现代科学出发,会视人之生与死为截然不同的两个领域,这就必然产生认识上和践履中的极大困难;若立于生死哲学的基点,则视生和死是密切联系在一起无法分割的有机组成。
人类生死的大智慧应该是:人在生的过程中有死之因素,而人之死则意味着某种新生。如果一个人真正理解了“生死互渗”的原理,真正能做到“先行到死”、“由死观生”,必然能从根本上消解对“死亡”的恐惧与害怕,珍惜生命、珍惜时光、珍惜拥有。 如此智慧地去对待“生”与“死”,将使我们现代人受用无穷。
一位听了“生死互渗”观演讲的先生在网上这样说:
前两天我听了郑晓江教授关于“生死”的问题的报告,这两日我发现他中间的许多东西仔细琢磨一番还是蛮有道理的。我想,其实“死”并不可怕,因为我们看似一直“生”的,但谁又能说你不是每天都与自己的过去告别吗?昨天,前天,以前的以前,对于今天的自己而言,都已经“死去”了。这个人叫郑晓江,他说,“死”并非出现在人生命的终点,处于人生过程的最末尾,而是渗透于人生的整个过程之中的。也就是说,“生”包蕴着“死”,“死”则意味着“生”,所以“死”也可说蕴藉着“生”,这即所谓的“生死互渗”。每一天,甚至每一个时刻,不都意味着过去的一天,过去一时刻的“死”吗?同时,也意味着你的新生。所以明白了这个道理,你就不会再为死亡而惧怕,所要做的就要过好“现在”。
所以,老年人参透了生死本质,就可以消解掉死亡恐惧,那么,就能更好地去抓住每一天,过好每一日,快快乐乐的生活,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老有所乐,让每一天都有丰富的内容,而不是“死气沉沉”的熬日子,就相当于提升了生死品质,并在某种程度上“超越了死亡”。
第二、要学会生死,人们应该立于宇宙发展和自然大化的角度来看待生死。我们应该意识到有生者必有死是宇宙的不移不变的法则,这是一种自然的过程,故而也是一种必然的结果。人们虽然都盼高寿,希望能活得越长越好,但是必须意识到自我的生命总是有限的,无论寿命的长短,人终有一天要面对死神。对这一刻的到来,我们当然都希望越迟越好,但当它来临之际,我们就不必害怕去面对它。中国有一句古话,收做“节哀顺变”就是这个意思。因为,死亡的降临不会因为你的心不安和不甘而隐去或退去,它在要来时就必会来到。既然如此,我们就应该尽量地把不安心转变为安心,把不甘心转换成甘心,这就叫对生死的达观。
《庄子》云:“父母于子,东西南北,唯命是从。阴阳于人,不翅于父母。彼近吾死而我不听,我则悍矣,彼何罪焉?夫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庄子•大宗师》张耿光译注,贵州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自然大化对于人而言,尤如生我养我之父母一样,我们人必须完全的服从。自然给我生命,让我劳作而生活,又使我老而临近于死,这一切无不是自然造化的巧妙安排,我们怎能强悍而不从呢?怎么能不安于死亡降临的命运呢?由此,我们便能获得了面对死亡的心安,寻找到了解决死亡问题的途径,并因此提升了自我的死亡品质。
第三、要学会死亡,避免强烈的死亡悲伤,需要从生物衰老的科学中获得解决的方法。从生物学来说,任一生命的机体都尤如一架不停运转的机器一样,时时刻刻在磨损着。人的生理性器官从形成之日始便处于运动之中,它们当然要被损耗。一但经过长时间的运转,人的生理性器官便走向不可复员性的衰竭之中,人们就必不可免地步入死亡。虽然这时人们的外在表现是患了这样的病,或那样的病,可在本质上却是因为人的机体在不断的老化。此时,从外在的方面来说,人们当然还是应该积极地求助于医学科技,尽量地去医治自我的疾病;可从内心而言,则应该明白自己的身体正在走“下坡路”,而这是一条一去不返之路,它一直要把我们带往死亡之域。
意识到这一点非常重要,只有在思想上有如此的观念准备,我们才能拥有一种正常死亡的意识,以使我们能够接受死亡降临的实存,不把人之死皆归为非正常的现象。
在现代社会,正常死亡的观念实际上已经从人们的头脑中被驱逐出“境”了。那些年龄非常大,显然是衰老而死者,人们也不认为是正常的死亡,因为所谓的“衰老”在现代社会的医疗体系中,也是某种或某些病症造成的(如心血管的毛病、中风、癌症等等)。人们大都是在医院中经过各种治疗(有许多是非常折磨人的治疗),然后才被宣告“医治无效”而死亡的。即便不是在医院中死去,人们也习惯地将死者视为因某种疾病所致。
现代社会只有临终病人而没有临终者;只有逝去的疾病患者而没有老死者。
美国著名的医生舍温•纽兰指出:在现代社会,老年人无疾而终的事是不被承认的:“美国联邦政府发表它的《死亡统计预测报告》,从该报告的前15项死亡原因中,或从其他任何无情的一览表中,都找不到一个项目适合某些刚过世的人。《报告》异常整齐,它把80-89岁及90-99岁的人所患的特有的一些致命疾病在病因栏中列出来。即使死亡年龄为3位数的人也逃脱不了制表人的分类术语。……作为一名具有行医执照35年的医师,我从未鲁莽地在死亡证明书上写过‘年老’一词,因为我知道,如果这么填写,这份表格将退回给我,并有某位官方记录保管人的简要附注,通知我,我已违反了法律。世界上任何地方,无疾而终都是‘不合法的’”(《我们怎样死──关于人生最后一章的思考》,世界知识出版社1996年版,第41页)。
现代人以“生病”为非正常,以“死”为不应该,所以,那怕是年龄已是三位数的临终者都被视为一种非正常的现象。这样,对临终者而言,死亡的悲伤也就更大了,因为他或她觉得自己在这样一种状态下死去实在是不应该,怎么如此发达的医学科技就治不好自己的病呢?而死者的家属之内疚心理和痛苦也更深了,因为他们觉得自己没有照顾好死者:为何没有早日发现亲人的病呢?为何没有送到更好的医院、找到更好的大夫来治愈呢?等等,诸如此类的心理活动皆加大和加深了当代中国人之死亡的悲伤,从而引发深刻的死亡问题。
所以,如果我们能把即便是因疾病而亡也能视其为一种正常,毕竟人会患病是一种自然且必然的现象;那么,我们就更能摆脱许多死亡问题的困挠,大大减轻自己的死亡悲伤。
曹操有诗云:“神龟虽寿,猷有竟时。腾蛇乘雾,终为土灰。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盈缩之期,不但在天;养怡之福,可得永年。幸甚至哉!歌以咏志。”人的寿命是有限的,要安于大自然的安排。
舍温医师说:一个人只有“接受了寿命有限数的观点,就能体会到生命有对称的美。生活的网络中,既有快乐与成就,也有痛苦。那些想超越寿命活下去的人,会失去对年轻人的正当观感,并对年轻人主事感到不悦。正因为我们的一生只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去做值得做的事,才有了做事情的迫切感。否则,我们就会滞留在因循之中。”这位医生还引法国伟大的思想家、文学家蒙田的话说:“你的死亡是宇宙秩序的一部分,是世界生命的一部分……是让你诞生的一个条件。研究哲学就是要明白死亡。把地方腾给别人,就像别人把地方腾给了你。”(《我们怎样死──关于人生最后一章的思考》,世界知识出版社1996年版,第80页)
这样一些看法,无疑都说明了,人由生而之死是一合理又合情的事情,所以,我们不要回避死,相反,应该将其视为迟早要到来的一正常的生命结局。如果能达到这种境界,死亡的悲伤就相当程度上得到了缓解。
第四、要学会生死,还必须解决人们执着于“拥有”而产生的生死痛苦问题,这需要极大地改变自我的人生观。现代社会及经济的运作,皆以突显个人为核心:为激发人最大的体能和智能,必须将个人拥有物的不可侵犯性尽可能地用法律和制度严格地规定下来。由这一经济社会状况所决定,人们也就十分习惯于将你的我的他的分得一清二楚,要尽量保持自己已有的,也要尽量将已拥有的数量和质量不断地增加,这成为了人们几乎全部的生活宗旨。这样一种经济生活与社会生活的现状无疑形成了最为典型的“个我主义”人生观。
也许人们在现实的人生过程中,会觉得这种人生观确实很好很妙,不仅有大用,而且享受无穷。但是,若人们换一角度,不是由“生”观“生”,而是由“死”来观“生”的话,便可立即发现这种个我主义的人生观有着重大的缺陷。因为这种人生观导致人们产生无穷的攫取欲:人们生前无论拥有的是多还是少,皆觉得不够多不够好。于是,人人疲身心于名利场中,陷入无穷尽的拼斗,而自我之人生便永远处在焦躁不安与无可奈何之中。一当人们面对死神时,会发现问题一下子全部都颠倒过来了:人们无论拥有的是多还是少,都会觉得拥有的很多很多,只是无法消受它们,而且将永远不能消受,是完完全全的失去,这又造成了人们临终前极大的死亡痛苦。可见,个我主义的人生观既不能让我们的生活过得幸福,又使我们走向临终时痛苦万分,实在是应该置于抛弃之列。
那么,我们要想解决因丧失而导致的死亡痛苦,应该拥有那种人生观才最好呢?关键在于,我们不能从经济的运作方式中抽象出安排人生的原则,而应该建构一个“由死观生”的方式,也就是说,我们要在活着时从观念上和意识上“先行到死”,立于死后的基点来观照自我的人生。这样,我们便可立即发现:我们生前无论拥有的是多还是少、是优还是劣,我们都拥有得很多很多,因为相比较于死后的完全丧失,我们现在那怕只有“一文钱”,那也是很“富有”的。如此,我们就会感恩上苍让我们拥有了很多:有家庭、有妻子儿女、有房子、有财产,有这有那,这样的话,就不会有人生中总是“一无所有”的感觉,也不会产生焦躁不安与无可奈何的负面的心理状态。而人们也可以不斤斤计较于你的我的和他的之区分,非常乐于在现实生活中对他人援之以手,用己之所有尽可能地帮助别人。因为我们每个人都必死,都必会丧失所有的世间之物,生不带来死带不去,那我们为何还要死死地执着于己物与他物之分呢?又有何物不能舍弃以助人呢?有了这样一种人生观,人们那种临终前因对拥有的一切难以割舍造成的死亡痛苦也会自然地消失殆尽,因为,持有如此人生观者,根本就没有无法割舍的东西。这不就相当好且又相当妙地解决了当代人的死亡问题了吗?
可见,当代人要树立一个健康的人生观,非得从“死亡观”出发;而“死亡”问题的最终解决,又必依赖于人们拥有一个好的“人生观”。只有那些善于将“生”与“死”沟通的人,才有可能较好地解决各种人生问题与死亡问题,达到生死品质皆理想的境界。